“这香膏可以卖”

奉献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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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华德(Percy W. Heward)

文件编号: ARST3217


不错,“这香膏可以卖。”而属人的智慧还会赞同此种安排。尽心、尽性、尽意爱基督,是人心不可理解的。那些用时间,气力,钱财让祂喜悦的事,在人的面前,常常是“这样枉费”(4节)。事实在于人根本不懂得基督的荣耀。祂屈尊拯救罪人的伟大不被理解,恰如祂丰盛的救赎不被理解一样。的确,犹大的着眼点在于个人所得,可有些人与他同声相应,显然并非与他动机相同。所以我们会受到出自爱心的警告,以免我们无意之中与仇敌沆瀣一气,正如那与押沙龙一起诚诚实实去的二百个人一样(撒母耳记下15:11)。我们务要谨防。若非我们爱主耶稣超越一切,那么我们提倡的基督教的事工与慈善工作的方法,过后必会让我们心痛。

“这香膏可以卖。”可这香膏卖了又如何呢?其收益给了穷人又如何呢?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善行,会有这种--满溢挚爱基督的--记念流传吗?这就是祂所强调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事,来显明那些蒙祂宝血拯救之人所应有的态度。

荣耀的主决不置穷人于不顾(另见加拉太书2:10并哥林多前书11:1)。祂成了贫穷为了属祂的人。祂因着福音传给穷人就喜悦。在“眷顾贫穷的有福了,……。”这节经文里就有弥赛亚的暗示。门徒们明白基督的爱,却在约翰福音13:29误解了祂的话。我们看到祂怜悯众人,顾念寡妇。祂的态度决不存在任何疑问。

但祂本人必须是中心。若我们把穷人放在基督的位置,我们就大错特错了。若“慈善”使我们忘却了对祂本人的奉献,我们就危险了。慈善义举决不能被允许使祂居于次位。我们若关心灵魂,就不该忘记身体,但那些关系到祂荣耀的事永远都是至高无上的,并且每件事都必须包含在其中。没有竞争的余地:在这一点上,基督是首先的,是末后的,一切基督的服务与一切的礼物,都应该倾注于对祂本人的奉献中。愿圣灵用经上这些醒目的话语感动作者,也感动读者,愿我们都为我们爱祂太少感到羞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