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的赎罪

我们对基督所成就的救赎工作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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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华德(Percy W. Heward)

文件编号: ARTH6074


我们作为敬拜者来到 神面前。祂在古时的中心是会幕,在它里面有被血所洒的施恩座,而不是一所学术学院,更不是一所辩论大学。祂今日仍然屈尊来“寻找”拜祂的人。

我们得到很有帮助的提醒:《圣经》的教训和它的预言是相互联系,交织在一起的,教训是敬虔操练的根源。所有真理其实是一个,除了在对谬误的谴责方面,我们在《圣经》里没有读到“教训”有复数。我们应该说“恩典的教训(单数)”,而不是“恩典的诸多教训”,说到真理也是一样,只有一个真理,而不是多个真理。

许多人提出赎罪的诸多理论,以及拯救的哲学;这两方面我们都不需要,因为我们既有赎罪的事实又有拯救的果子,并喜悦 神救赎的现实,并且喜悦祂由此给我们的启示,以及我们因祂的恩典对此的认识。愿这认识更加深入、满溢、丰富,让祂的荣耀得着称赞!

救赎之约

《圣经》阐明了一个特定的赎罪[1],或者(如果允许我更改一下措辞的话)一个契约的赎罪救赎之约[2],并且将其阐明地非常肯定。“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弗5:25),“祂却担当多人的罪”(赛53:12),“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8),“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太26:28)。请再参看希伯来书2:14,17节中的“儿女”与“百姓”等词。若说在我们的主为祂所拣选之人(约17:10中的“我的”与“祢的”)的工作里没有一个特定的属性,那么上述这些词就失去了效力。

但是可能有人会诚挚地问道:“那些强调其它方面的经文章节该怎么理解呢?”我们不会回避,而是欢迎难题。神总是用最佳的方式来表达每件事情。因此我们下面所要思想的难题应该是会结果子且带有祝福的。但我们一定要在坚信《圣经》是 神逐字逐句默示的前提之下,来期待这一祝福。

一些难题的应对

真理的双重显露常常被人滥用,但是在此 神满怀爱心地将我们从一切因着人片面与失衡的倾向而产生的骄傲与鲁莽中拉出。正如我们因爱慕之主耶稣基督的神性人性而欢喜;并且承认“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 神生的”(约一3:9)“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的和谐;救赎的双重性也是一样。请将那些看上去“远差千里”的经文放到它们的上下文里去理解。以色列把“特定的”祝福滥用来蔑视外邦人。因此有这见证,“看哪,神的(远超以色列的逾越)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和“摩西在旷野怎样(为以色列人)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约3:14,15)。这些预像是给以色列人的,而预像的本体则是为了“万国”蒙福的人,正如早已传给亚伯拉罕的福音所宣布的那样,“你”和“你的后裔”,就是基督(创17:8;加3:16)。没有人会误解这样明确的话语。“万国”指那些万国中来的人,如启示录5:9中满怀敬拜的赞美所阐明的那样,“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来”。“犹太地的人……受他(约翰)的洗”(太3:5,6)并没有说每一个犹太人都受洗了,而是每一个等级与每一个种类的所有类型的人中都来受了洗,正如马太福音4:23中“各样的病症”所阐明的一样,不是所有的病症,而是各式各样的病症。

提摩太前书2:1-2藉着所列举的不同等级的人解释了“万人”,4节中的“万”紧接着通过5节中的“人”字得到了解释(不是天使也不是其它受造物,而是人,参 来2:16),6节中的“万人”紧接着与7节中的“外邦人”连在一起,正如“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我(保罗)为此奉派”这句话所解释的那样[3]

若我们来到约翰福音12:32,我们从上下文知道有希腊人愿望去见主耶稣(20-22节),这是当祂道成肉身在以色列人中间的那些日子里,那时祂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罗15:8)。因此祂说到祂将要面临的死亡所要结出的“许多子粒”,以及因祂的死世界的审判,和吸引万人——不仅仅是以色列人,也包括从外邦中来的人,来归祂自己(参 约11:52)。请注意这些经文章节所给的供应有多大,使所产生的结果也就有多大。若救赎是普遍的,拯救也是一样,那么就没有人会灭亡,但这不是《圣经》的教训。

哥林多后书5:14,15显明的是一群属于救赎之约的“众人”,也就是本章10节中的“我们众人”(参 赛53:6)。这两节经文更精确的翻译则是:“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是的,他们和祂一同,因此祂的救赎范围不能比那些从审判中被拯救出来的人更广。

神的计划与救赎之约和谐

此外,神所有计划的显露与救赎之约和谐,这一点本身就足以坚固救赎之约的地位。在《圣经》中下面一处有关律法但却常被误解的经文中,神的教训是什么呢?“人(预言的就是主耶稣)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即在遵行了之后,在复活中活着)”(利18:5直译)。但是除非因着其他人的罪放到了祂的身上,在律法之下完全的那位(指主耶稣)不会死。在这点上任何的含糊其辞都会是不公正的。代赎是唯一藉此所阐明的公义之理,并且它必须表明一群属于救赎之约的百姓,而不是之后他们会因为同一罪恶而再次受罚!因为 神不会为一件事情惩罚两次。神的公义不能首先在流血的代赎者要求偿还,然后再一次在得赎者手中要求偿还。

“普救论”[4]不会给得赎之人加添什么,而是剥夺了我们所有真正的救赎。这样的理论会使基督的宝血如同公牛与山羊的血,并且使它与 神的恒久忍耐联合,以及短时期的把罪放在一边;而不是联合于 神永恒的恩典,并且藉着它对罪的彻底处置(参 罗3:24,25)。一位不能救赎的救赎主根本就不是一位救赎主。

再者,生命册,就是羔羊的生命册,并且我们也读到了那些被“赐给”基督的人。但是若所有人都这样被赐给祂,上面这些词就失去了意义;若祂来是去行父的旨意,是为了那些赐给祂的人(约6:39),但也救赎了那些没有赐给祂的,那么祂的完美事工就被玷污了。

此外,基督的宝血是为“立新约”流的(太26:28),因此与“被他们(指以色列人)所违背的”旧约构成对比(耶31:32),“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对于那些属于新约的人,罪愆和过犯不再记念(33,34节; 来10:16,17)。若救赎根本不能救赎,这些话怎么会是真的呢?

我们想起这句话,“复活,是因为我们的称义”(罗4:25直译)。若称义因而在 神面前为“我们”被决定,它怎么会是(或成为)限的或是确定的呢?要么我们称义的,要么不是?基督的工作不是让人成为可救的而是为了拯救人。祂的工作不是让所有人的拯救成为可能,而是确保了特定的人得到拯救。那些祂为他们而死的人被视为已经同祂一起。这难道不是特定的赎罪吗?

藉着宝血的赎买

难道“赎”或“买”等词本身不就包含这一宝贵的信息吗?我们在恩典中,藉着那一位在爱与智慧里的行事,被买来成为祂的所有,那么这就是对一个真实目标的真实赎买。赎买的与那一位收买价的,一样是 神,不论是父还是子都不会在救赎之约中失败。任何其它的解释都会让人混乱。我们也不会忘记一个相反的解释则意味着祂担当了那些在祂受死之前已经很长时间处在审判之中的人。普救论看上去是从这一谬误而来的推理,即罪人死后有希望,或者为了一段缓刑期复活起来,所有这些都与《圣经》所启示的真理不相和谐。

但是可能有人会问:“难道我们不是在彼得后书2:1读到,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吗?”是的,但是译作“主”的这个字在原文中意思是“主宰”,而不是与基督救赎荣耀相联时所使用的“主”字。祂作为人子,有着对一切失丧罪人行审判的权柄(约5:27),这一双重含义让我们想起约翰福音17:2:

(1)“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

(2)“将永生赐给祢所赐给祂的人”。

主耶稣买是因为地里宝贝的缘故(太13:44)。祂的救赎之买不能与祂的管理之买相互混淆:前者是具有代替性质的,并处置了我们的罪和它的完全除去。愿颂赞归于祂的名!

难道希伯来书10:29(注:这节经文常被误解)没有阐明基督被突显出来并“成圣”在祂自己的血里吗,这血就是成圣之约的血?这与约翰福音17:19以及希伯来书13:12是一致的。祂的称义(提前3:16)是我们的称义(罗4:25),祂的得荣耀是我们的(罗8:30)。成圣难道不也是一样的吗(林前1:30)?希伯来书10章的第29节不会撤销第10节,而是与之和谐,去高举那位圣洁的救赎主,就是那位被故意犯罪之人如此严重弃绝的祂。感谢归于 神,立约的血不可能是“平常的东西”;它在圣化祂所拣选之人方面是有效的,那位使人成圣并成全到永远的(来7:28),是他们的成圣之主(来2:11)。

属人推理的诸多异议

可能会被带到我们面前来。有人对我们说“特定的赎罪是不公平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有任何得拯救的权利吗?我们曾经不都是“可怒之子吗”(弗2:3), 若有任何人被拯救,难道不是因着本不配得到的恩慈或恩典吗?这样的异议直接攻击了基督福音的根基。但是可能会有人更谨慎地措辞,“特定的赎罪有偏袒之意,但 神不偏待人”。首先,偏待人的思想是与审判和祂的宝座连在一起的。神从来都不为罪开脱,也不会不能按着完全的公正来审判。祂能在执行这一神圣定罪的同时,因着恩典随祂的意思而用祂的东西(太20:15)。因为祂不偏待“情面”(箴28:21),所以我们对自己没有希望,但是祂就不能因着纯洁的恩典,无需启示“为什么”,从毁坏的泥团里拿一块做成蒙怜悯的器皿让其得荣耀吗(罗9:21-23)?谁能质疑祂的权柄呢?谁能质问祂的爱呢?让我们把属主我们 神的隐秘之事留给祂(申29:29),因为我们不敢向 神强嘴(罗9:20),而是让我们来到圣所,像撒母耳记下7章里的大卫那样坐在主的面前。这样,在祂的光中我们现在必得见光(诗36:9),会更满溢地知道祂在将来的世代要显明的极丰富的恩典(弗2:7)。

一些人也许凭着属血气的友善提出一些异议。但是请我们不要忘了把属人的感觉拿来反对 神的见证的危险。我们对(得罪 神的)的本性与程度知之甚少。一宗罪可以永远败坏一个人,人的思想没有能力看得透在单独一件罪里所潜伏的无尽的邪恶。在得罪 神的庄严的一个过犯里躺卧着无尽的罪恶!用属血气的倾向来反对“永刑”(理由是“我不会这么做”),很容易会带有对 神过去在大洪水时代和在埃及所执行审判的批评。 神做“我”不会做成的,但是“至于 神,祂的道是完全的”(诗18:30)。让我们的感觉在祂的启示里,以免我们无意识地试图将祂的启示带进我们的感觉里!

一个不特定的赎罪是真的友善吗?

因着它会让多一个人得救吗?不如说,因着它救赎被剥夺了它的真实力量,救赎的中心从基督宝血的力量转移到一个罪人的人为应用,他还死在罪中之时,还没有得救之前。这荣耀主耶稣基督吗?这排除人的行为了吗?“我们的”信心从而归功于自己的创造能力而非祂作工的结果。若这工作需要一位与 神为敌之人(罗5:10)的同工,那么基督的工作就完全失去效力了!这不是让救赎变得更宽阔,而是让它变得更狭窄,且没有任何效力。变宽阔是在于的行为,即他所贡献的“部分”。但人若是死的,他的贡献也是“死的”,他怎么办呢?他没有益处,却有亏损,且只有亏损。

传福音的问题

不时被人提及。亲爱的信徒们,对谁来说这会是一个难题呢?请告诉我,当我承认救赎之约时,在《圣经》里哪一处传福音的经节,我应该犹豫不决去使用呢?若在那里一处找不到,而《圣经》里的证据又是支持救赎之约的,难道今日的布道不应被改正吗?我喜欢宣讲那命令:“(请)来吧!样样都齐备了”(路14:17),尽管我不把应许的珍珠丢给那些会将其践踏的人(太7:6);我也不会加上一句“为你准备好了”等任何超出《圣经》所做的。我要更加有力的强调圣灵在下列经文中所标明的状态:“你们一切干渴的”,“口渴的人也当来”,“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赛55:1; 启22:17; 太11:28)。祂医治心灵破碎的人;应许正是对处在这样状态之下的人说的。

普遍的赎罪将导向宣讲一个廉价的福音;而救赎之约则导向宣讲一个免费的福音。普遍的赎罪会助长人的自以为义,以及鼓舞那些宣称要去自己的“那部分”之人。救赎之约满足了那些无助无望之人的需要。救赎之约对那些在绝对需要中来到基督那里之人的合宜,会显明它是那真正的见证。那一把适合每一个词的钥匙再一次看起来像是 神为锁所专门打造的;没有一把万能钥匙会有用。在 神的完全真理之中不缺乏和谐。

祂必看见自己劳苦的功效,便心满意足

(赛53:11)。这是一个多么有光明的盼望啊!一位不满意的救主会因祂所买来的而失望,那么不正当之处会在哪里呢?一群不满意的百姓会一起分担沮丧。但这不应如此。“屋子会坐满人,没有一个空位”(路14:23)。以色列人,在两条恩典之线的汇聚点上,即,今日的个人蒙拣选和将来恢复的余数成为那一有生气的国家——那“以色列全家”(耶50:20; 罗11:26),他们将会是基督的荣耀,在千禧年之后,他们要与来自万国的外邦人一起,进入到永恒的合一和与祂本人的相交之中。神没有失败。神永不失败。我们再一次敬拜并喜悦,我们永远不会停止这么去做。

但让我们不要忘记这一救赎之约在今日自我省察的含意。我们是被买来的吗?那么我们就不是自己的人了(林前6:19,20)。

我们整个生命属于买我们的主

我们是买来的吗,我们应该独立自主吗?我们应该拒绝圣灵的权柄吗,祂将我们盖上印,作为得基业的凭据,直等到所买的产业被赎(弗1:13,14)?我们能视自己为今世之人吗?若救赎由一个死在罪中之人的被认可的工作来确保,我们会依然与这个世界连在一起;但是,因为救赎需要一件 神的有功用的工作,所以我们必须是与世界分别的,也必须承认所有得赎之人都是同属于基督的,这一点随时阻止我们去做任何对他们不利的事,不论他们生活在哪个国家。他们的生命也是我们的,他们的利益也是我们的。并且这样的救赎会打破一切宗派和系统的隔阂,这隔阂也许是由“自我”或传统而产生的,或无意中维护的;这样的救赎会让圣徒们回转(复兴),带着悔改、认罪与谦卑,去行“起初所行的事”(启2:5)。这里是对持守圣徒合一的一个召唤,在我们主再来之前,这一召唤不仅是在口头的认知上而且要在实践中表明出来。这难道不可能吗?圣徒们当初不是在一起的吗?主改变了吗,还是圣灵变弱了呢?难道我们不应跪下祷告 神,寻求复兴的开端,这复兴会带来“为主预备合用的百姓”(路1:17)?下面这句话不正是对我们说的吗,“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启19:7)?若我们回顾 神百姓的历史,我们说,“怎么能?”若我们望自己,我们说,“这不可能”。若我们仰望祂,一切都改变了。信心若只是预备好在未来某一天才行动的话,就不算是信心。

什么应是我们所思想的这个主题的高潮部分呢?罗马书8章发出了质问:“谁能控告 神所拣选的人呢?……谁能定他们的罪呢?……谁能使我们与基督的爱隔绝呢?”(33-35节),接着在表明这样去做的不可能之后,这封书信的另一处光明预言的部分引领我们到那由衷的感叹,“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祂的判断何其难测!祂的踪迹何其难寻!……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愿荣耀归给祂,直到永远。阿们”(罗11:33-36)!接着在圣灵大能下的实际应用随即来到,“所以弟兄们,我以 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 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 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1-2)。在那里我们的心会喜悦得安息然后行动,向着标竿直跑,直到我们见到祂,就是那位爱教会并为她舍、可以将其献给自己的主。祂爱那些不可爱的人,并使他们成为可爱的人且被爱充满,难道我们不应在圣灵赐予的大能之下,带着顺从的爱去爱祂吗?噢,愿是这样,“从今日起直到永远!”


[1] 特定的赎罪(Particular Redemption)或限定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教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工作不是为了救赎全世界,而是只救赎那些在创世之前就赐给子的人,就是那些父在创世之前就拣选的人。这意味着,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并没有为每一个个人而死。

[2] 救赎之约(Covenant Redemption)是圣父与圣子之间所订立的永恒的约,其内容是关于人类的救赎:圣父派立圣子为中保,做末后的亚当,祂将舍身流血救赎世人。圣子接受了圣父的委派,应许完成圣父所托付给祂的一切使命,以完全的顺服满足 神公义的要求。从而在 神创造世界之前,太古的永恒里面,圣父与圣子已经通过契约决定:世界不至因为人类犯罪而灭亡,神的恩典必然胜过罪的势力,基督要做新人类的元首,人类的救主,藉着圣子圣父的名必得到荣耀。

[3] 请免费订阅小册子《圣经中的诸多“所有”》了解这一主题的更多信息。

[4] 普救论(Universal Salvation)或普遍的赎罪(Universal Redemption)主张所有人的灵魂(包括已下地狱者)最终都得到拯救,因误以为基督的救赎是普及全人类的。请免费订阅小册子《为何我决不相信一切人终将得救》了解这一主题的更多信息。